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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醫生不滿“醫鬧”處罰 起訴警方一審被駁回

事發第二天,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出具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顯示,江鳳林存在皮膚挫傷,“符合鈍器外力作用所致”,經鑒定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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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台中西區月子中心推薦煜)湖南長沙醫生江鳳林自稱在診室內,受到患者傢屬毆打,因對警方處理結果不滿,故提起行政訴訟。新京報記者今日(18日)從長沙市嶽麓區法院確認,法院一審駁回江鳳林全部訴訟請求。

江鳳林則提出,按國傢衛計委等九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據此,江鳳林提出警方應重新處罰,並對劉白以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予以拘留。

長沙嶽麓警方一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事發後警方曾調取現場目擊者和監控畫面,沖突全程持續約2分鐘,僅能辨認出雙方存在拉扯和台中北區月子中心推搡等行為,並不能證明劉白對江鳳林實施毆打。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台中西區頂級月子中心分局2017年5月17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劉白在陪同傢人就診時,因對醫生不滿在接診室大聲喧嘩,糾纏醫生,致使診室工作秩序無法正常進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對劉白處以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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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6日,江鳳林因不認可處罰情況,對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長沙市政府提出行政訴訟。案件庭審中,警方對於劉白的處罰是否適當,成為焦點。

警方稱,處罰決定是在綜合考慮劉白行為,以及主動投案情節後作出的。此外“擾亂單位秩序”本身就包括辱罵、圍攻單位工作人員等行為。嶽麓警方認為,劉白目的是希望通過擾亂就診秩序得到醫院領導重視台中東區月子中心推薦,從而達到個人目的,其一系列動作“應當認為是擾亂單位秩序的一個整體行為”。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7年4月23日,台中西區高級月子中心推薦因言語糾紛,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老年科副主任醫師江鳳林在診室內,受到患者傢屬劉白父子毆打。

新京報記者從長沙市嶽麓區法院獲悉,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江鳳林訴訟請求。江鳳林則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將在15日內提起上訴。

編輯:湯陽 楊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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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服行政處罰,2017年7月4日,江鳳林以“主要事實認定不清”,“對侵害人處罰過輕,有失公正”,向長沙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2017年8月18日,嶽麓警方出具第二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劉白的行為細化為“大聲喧嘩,糾纏、拉扯醫生”,並明確“院方報警後”,劉白自行到嶽麓公安分局銀盆嶺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警方據此認為劉白“系主動投案”,“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並將其罰款金額降低為200元。2018年1月18日,長沙市政府作出第二次行政復議,維持原復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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